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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国资委与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签订心理健康教育战略合作协议

  2022年7月6日,聊城市国资委与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签订心理健康教育战略合作协议,就对我市国有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心理健康工作精诚合作、共谋发展的崭新格局,开启企医合作的新征程。聊城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金同元,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武建胤,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江景华出席,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树新主持仪式。十四家国有企业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仪式开始,聊城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金同元在致辞中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国资委的工作内容和成果,阐述了战略合作的背景和心身健康对企业职工的重要性,并对我院心理健康服务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双方未来的合作愿景送上了真挚的祝福。

  随后,聊城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金同元与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江景华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武建胤表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助推器。我院将竭诚为企业发展注入最有力的软实力,为企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想千法设百计增强企业发展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坚信此次合作在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定能为建设“六个新聊城”做出新时代的担当和贡献。

  我院下一步将成立“心理专家服务团”,为我市国资国企职工开展全面的心理健康查体,安排心理健康教育宣讲及讲座走进企业,带领企业职工进行特色减压团体活动,针对有需要的职工进行一对一的心理服务。竭尽所能帮助企业职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为推动国资系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贡献四院力量。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