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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制度

 一、我院实行预约挂号服务,预约诊疗办公室全面协调预约诊疗服务,负责预约挂号的监督和管理。

二、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有现场、电话、网络、微信预约。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普通门诊。

三、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

四、服务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预约诊疗采取分时段预约,预约患者应在其约定时间段内,来医院就诊。   如患者未按预约时间来诊,取消预约挂号资格,接待人员指导其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六、预约患者实行“预约优先”,分诊护士做好分诊,做好与预约医生以及非预约患者沟通协调。

七、医院通过网络、门诊公示牌等方式公示门诊医师信息,方便患者选择预约和就诊。

八、参加预约诊疗的医师应按时开诊,如果改变出诊时间,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已经预约的患者,重新预约。

九、出院患者的中长期预约由病区医师负责接诊,每月汇总后报门诊办公室。

十、门诊办应定期对预约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总结预约诊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追踪改进效果。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