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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九项准则”促进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九项准则”为我们广大医务人员建立了执业基本操守,为全面抓好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和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提供了依据,为广大医务人员划清基本行为底线,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自觉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全市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

  

  医德医风建设与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范围

  医院各科室。

  3.定义

  医德医风是一种职业道德,是指导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与病人发生联系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4. 内容

  4.1医德医风管理。

  4.1.1医院成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

  4.1.2落实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医德医风管理长效机制。

  4.1.3 将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重要工作日程,并将其纳入科室和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4.1.4落实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各岗位职责应有医德医风的要求。

  4.1.5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积极践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4.1.6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结果记入医德医风档案,作为个人评先树优、职称评聘、

  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4.2医德医风教育。

  4.2.1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医院文化、法律法规等。

  4.2.2主要教育形式有集中学习培训、不定期警示教育、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

  4.3医德医风检查和监督

  4.3.1落实院领导现场办公制度、大督察制度、社会评价制度、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等,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4.3.2 职能科室做好所管辖科室及人员的医德医风监督检查。

  4.3.3拓宽医德医风举报渠道,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院纪委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

  4.3.4坚持职能科室人员门诊值班制度,维持门诊秩序、解困答疑,协助门诊做好优质服务。

  4.3.5全院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自觉接受监督。

  4.3.6主动接受社会评价,虚心倾听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2本制度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2.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医德医风建设奖惩办法

  1.目的

  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

  2.范围

  全院各科室、全体从业人员。

  3.定义

  医德医风是指导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与病人发生联系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4.内容

  4.1坚持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真正达到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目的。

  4.2奖励的种类:医院通报表扬、评先树优,或其他形式的奖励,在晋升、职称评定中作为优先考虑条件之一。

  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给予以上奖励:

  4.2.1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重大事件中,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医院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

  4.2.2服务优质,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

  4.2.3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

  4.2.4积极参与各项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4.2.5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医院献计献策,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为医院做出贡献的;

  4.3处罚的种类: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扣罚绩效、待岗培训等处罚。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给予以上处罚:

  4.3.1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的;

  4.3.2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

  4.3.3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吃、拿、卡、要”等现象的;

  4.3.4.不尊重患者,引发责任医疗纠纷的;

  4.3.5.违犯四个合理原则,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的;

  4.3.6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的;

  4.3.7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有意隐瞒的;

  4.3.8收取“红包”或回扣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4.3.9其他应该处理的行为。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2本制度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医德医风考核制度

  1.目的

  加强医院科学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理念和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

  2.范围

  全院各科室、全体医务人员。

  3.内容

  3.1医德考核原则上每年度为一个周期。

  3.2医务人员个人医德考评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医院评价三个步骤。

  3.2.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考核内容,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3.2.2科室评价: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质控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医德医风行为、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3.2.3医院评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考评。根据日常管理纪实,进行总评,确定考评等次。

  3.3医务人员个人医德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次人最多不超过总考评人数的15%。

  4.4医德考评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科室考核与医院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定期总结分析,长抓不懈。

  4.5考评结果共享。院级日常考评结果与科室质控、绩效工资挂钩。医务人员个人医德考评结果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岗位聘用、定期考核等工作中得以体现。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2本制度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医德医风建设协调共享制度

  1.目的

  发挥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在医院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和医德考核结果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的约束、激励作用,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医德医风考评及结果共享

  机制。

  2.范围

  全院各科室。

  3.定义

  无

  4.内容

  4.1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要在医德医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制订计划,督导落实。

  4.2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抓业务,必抓行风,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4.3对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要坚持培训、检查、监督考核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医院纪委牵头,相关领导、职能科室进行协作调查、研究、处理、反馈,并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其他行政职能部门协助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把工作中发现的医德医风问题、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及时报党群工作部登记。

  4.4对医德医风建设各个方面的数据和成果要及时公示、通报,与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树优、绩效考核挂钩。实行多部门共享,多途径应用。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2本制度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