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日前发生的“南京官员殴打护士致瘫”事件刚刚有了进展,广东潮州又爆出患者家属押解医生游行的恶性事件,几乎每天更新剧情的“伤医案”,让医暴话题在全国“两会”期间一再发酵,引发多方讨论。
事实上,近几年内地各省“医闹”、“医暴”事件屡见不鲜,有的情节之恶劣、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有人大代表建议,当前法律对殴打医生的施暴者处罚太轻,犯罪成本低导致医生频频成为受害者,建议加重处罚、杀鸡儆猴。这种提法获得不少人支持,但笔者却有保留意见。毋庸置疑,任何利用暴力手段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都不可饶恕,肇事者理应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惩罚。但这是否意味?,只要加重对施暴者的惩处,就会减少甚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呢?恐怕并不尽然。
原本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却频频成为被患者攻击和伤害的对象,这种有违道德常识,有违思辨逻辑的事,恐怕不能简单以患者家属冷酷无情、恩将仇报来解释。如果没能从根源上找到原因,很容易就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境,无法从根本上解开“患者视医生如蛇蝎,医生视患者如寇仇”的死结。
应该看到,除了“职业医闹”和仗势欺人的“官员打手”之外,绝大多数患者并非蓄意对医生施暴。当下,优质医疗资源的紧缺让托关系、走后门,送红包、吃回扣等现象屡禁不止,导致病人对医院和医生群体早有怨气、缺乏信任。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由于信息不对称,患者虽感觉治疗有问题,却很难掌握证据;且患者需要面对的往往不是一个医生或一个科室,而是一家财大气粗的医院,难以平等博弈;而那些所谓医疗仲裁委员会、事故鉴定委员会、医学会等等,由于与医院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也很难作出公正的裁决。通过正当途径难以寻求公正救济的情况下,性格偏执极端的患者难免就会剑走偏锋“讨个说法”。
从目前来看,强化医院治安维护,或加强对施暴者的惩罚,对解决“医闹”问题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捋顺关系,加快医改,提升职业道德,增强医疗机构与社会的互动,增加透明度,让社会了解医疗机构本身以及医疗过程。另外,可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设立专门的患者权益保护组织,公正、客观地调查医患纠纷,提出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帮助化解医患矛盾。
本应并肩对抗病魔的患者和医生,如今陷入相互仇视、猜忌怨恨的困局,这本身就说明,我们的社会肌体生病了。但愿代表委员们不止步于谴责和怒斥,而应沉下心来为“医闹”、“医暴”把脉,为医疗体制诊断,拿出医治良方,力争妙手回春。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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