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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行政后勤)岗位职责
日期:2015-08-12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行政、后勤、人事、设备管理工作。

  二、负责草拟、修改和制定后勤工作计划与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三、督促、检查后勤各部门做好各项事务管理,保持医院良好的环境,保证水、电、暖供应,做好饮食卫生,安全防范等工作。

  四、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购置与管理工作。

  五、根据国家人事、劳动制度,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