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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委员会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十规范”“十提高”的暂行规定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日期:2013-07-03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纪律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医院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院党委研究,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十规范”“十提高”的具体内容

(一)工作纪律“十规范”

1、规范劳动纪律。工作人员上班或值班应准时到岗,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一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串岗,不准旷工等行为。

2、规范工作状态。职工在上班时间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精神饱满,举止端庄,文明礼貌,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上班期间睡觉,严禁任何时间在工作区内抽烟。

3、规范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否则,交、接班人员均按脱岗处理,造成不良后果者,按规定追究其双方责任。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晚来值班,必须提前半天通知科室负责人,否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4、规范排班制度。职工不能私自换班,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其双方责任。如需换班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换班,并做好书面记录。

5、规范会议纪律。严格执行医院《会议行为规范》,及时到会并做好记录,不准迟到、早退、中间溜号,严禁会议期间接打电话、发短信、玩手机、交头接耳等不良现象发生。

6、规范服务行为,提供优质服务。一是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态度和蔼、主动服务;二是按规定着装上岗、佩戴胸卡(党员佩戴党徽)、服饰得体、女士淡妆、男士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染炫丽彩发,男士不准穿短裤和拖鞋上岗。

7、规范工作纪律。职工在上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谈笑、打闹、下棋、玩电脑游戏、干私活、吃东西、带小孩、带(养)宠物等。

8、规范节约用电,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耗电,下班时要及时关闭电源。

9、规范节约用水,杜绝“跑冒滴漏、细水长流”现象。

10、规范物品摆放。一是办公室、操作间等各室物品要规范摆放;二是各种标示牌要悬挂在醒目位置;三是不准在办公区域放置零食及私人物品。

(二)工作作风“十提高”

1、提高学习意识。一是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学习的自觉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做到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二是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

2、提高主动意识。自动自发地、创新性地完成好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拖延、不抱怨、不找任何借口。

3、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制定科学的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时效性,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

4、提高管理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不擅作主张,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汇报。

5、提高执行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医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6、提高责任意识。深化责任落实,全面提升管理执行力。

7、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修养,做到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自觉护法。

8、提高大局意识。以医院发展大局为重,各科室要围绕医院发展开展各项工作。

9、提高质量意识。高标准、严要求,事事追求卓越。

10、提高服务意识。做到主动服务、微笑服务、优质服务、感动服务。

二、督导落实

为确保我院纪律作风建设“十规范”“十提高”工作落实到位,专门成立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规范提高组、督导巡查组,具体负责我院“双十”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和考核,并有针对性地不定期开展督导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有关科室。相关科室要及时整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考核目标。

                                                        中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