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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
文章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信息处
日期:2016-08-16
作者: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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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5日10:00,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于明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武建胤主持会议并讲话,医院领导班子、各党支部书记以及职能科室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此次学习。
    会上,武院长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十三条内容。问责条例是我党制定的首部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条例的发布施行,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出有权必问、问权必责的强烈信号,对于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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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院长提出,医院全体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当前重要任务,通过采取多种学习教育宣贯形式,将《条例》精神学深学透。同时,要箍紧制度笼子,抓住时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医院三甲工作,结合医院当前的规划建设,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增强敢于担当的精神。另外,医院将根据《问责条例》制定贴合医院实际工作的《问责制度》,并尽快投入使用。
    最后,武院长强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针对在工作中不敢担责、落实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的干部,将予以问责,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主动地发挥好中流砥柱作用,将《问责条例》全面落实到医院党的建设、业务建设、医疗服务建设、医疗保险政策的贯彻与执行等工作任务中去。
 

  • 对症检查,查必要项目,提供规范检查结果,拒绝虚假结果
  • 对症施术,做必要治疗,采用规范治疗手段,拒绝过度治疗
  • 对症开方,用必要药品,实施规范用药标准,拒绝盲目用药
  • 明确定价,做惠民医疗,推行国家规范价格,拒绝高价医疗
  • 崇尚医德,以卓越服务,执行规范服务流程,拒绝天理漠视